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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即將舉行,為深入落實高考期間環境保障工作要求,全力營造安靜、整潔、有序的考試環境,切實保障我縣廣大考生安心備考、順利應考,有效杜絕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揚塵等污染干擾考試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住建領域工作實際,現就高考期間全縣噪聲管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噪聲管控時間
2026年6月6日16時至6月8日22時。
二、管控范圍
(一)建設工程類
阿克陶縣全縣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拆遷改造工程、道路修繕工程、管線鋪設工程、園林綠化施工項目,室內外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渣土運輸、物料裝卸、設備安裝等產生噪音、揚塵的施工作業項目。
(二)社會生活類
阿克陶縣城市建成區內商鋪招攬顧客的各類喇叭、流動商販小喇叭、含有喇叭的宣傳車和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含有對外宣傳功能的音響設備、喇叭等。
(三)餐飲服務類
阿克陶縣城市建成區內在戶外經營、臨時占道經營的燒烤、面館店(牛肉面、拉面)、夜市、小酒館等經營場所。
三、管控要求
(一)全面落實全員停工要求
管控期間,除重大應急搶險、搶修救災類工程(須報備審批)外,所有在建項目一律全面停工,嚴禁開展土方開挖、拆除破碎、混凝土振搗、鋼材切割、機械敲打、材料搬運、鉆孔打樁等高噪聲作業,嚴禁夜間、午間違規施工,嚴禁私自復工、零星施工。嚴禁從事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二)全面落實靜音管控
管控期間,各類商鋪、流動商販嚴禁使用高音喇叭、小喇叭等音響設備招攬顧客,嚴禁安排店鋪工作人員高聲招攬顧客。各類宣傳車上路行駛不得開啟功放或喇叭。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禁止使用含有對外宣傳功能的音響設備、喇叭等從事宣傳活動。嚴禁在戶外舉辦促銷、慶典、宣傳等產生噪聲的活動。
(三)規范餐飲服務經營
在戶外經營、臨時占道經營的燒烤、面館店(牛肉面、拉面)、夜市、小酒館等經營主體,在夜間(22:00至次日6:00)期間嚴格管控劃拳行令、唱歌跳舞、大聲喧嘩等各類產生噪聲的擾民行為。
四、監督檢查與違規處置
高考管控期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縣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將組成聯合執法組,開展專項巡查工作,對上述管控范圍開展全天候、全覆蓋巡查檢查,重點核查項目停工落實、全域靜音管控等情況。
對未按要求落實停工要求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對未按照要求規范使用各類喇叭、音響設備的,餐飲服務業未按照要求落實經營噪聲管控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對拒絕、阻撓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違反社會噪音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產生社會噪聲,經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有關部門勸阻、調解、處置后仍不改正,持續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