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 阿克陶縣財政局 | 發布時間 | 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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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負責阿克陶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場)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承擔阿克陶縣減災委員會相關工作。(二)組織編制阿克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實施意見和辦法草案,組織制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三)負責阿克陶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阿克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四)牽頭建立統一的阿克陶縣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編制和落實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五)組織指導協調阿克陶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阿克陶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阿克陶縣黨委、阿克陶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六)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工作,統一協調指揮阿克陶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應急指揮平臺對接和建設,聯系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七)統籌阿克陶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指揮阿克陶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場)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八)負責阿克陶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督促落實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負責制定應急管理隊伍業務培訓規劃、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阿克陶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和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及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九)指導協調阿克陶縣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承擔阿克陶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相關工作。(十)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阿克陶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相關工作。(十一)組織協調阿克陶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下撥和捐助的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十二)制定阿克陶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阿克陶縣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十三)負責阿克陶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十四)依法行使阿克陶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場)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十五)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不含煤礦)、石油、危險化學品(含石油化工、不含煉化、油氣長輸管道、城市然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工作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十六)負責監督管理阿克陶縣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十七)負責阿克陶縣工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指導監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十八)依法組織指導阿克陶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十九)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工作。(二十)負責制定安全生產執法標準,組織指導對國家和自治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二十一)完成阿克陶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阿克陶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實有人數28人,其中:在職人員27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1人。
從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看,阿克陶縣應急管理局部門決算包括:阿克陶縣應急管理局決算。
2019年收入413.44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1.20萬元,增長46.48%,主要原因是因單位機構改革,從其它單位轉入8人,消防大隊縣內編制2人掛靠我單位發放工資,所以工資收入增加,加之單位因機構改革,職能擴大,單位正常運行支出也增加。2019年支出406.44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3.48萬元,增長43.64%,主要原因是因單位機構改革,從其它單位轉入8人,消防大隊縣內編制2人掛靠我單位發放工資,所以工資收入增加,加之單位因機構改革,職能擴大,單位正常運行支出也增加。
本年收入合計413.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13.30萬元,占99.9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繳款0萬元,占0%;其他收入0.15萬元,占0.03%。
本年支出合計406.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4.98萬元,占99.64%; 項目支出1.46萬元,占0.3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413.3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1.21萬元,增長46.52%,增長的原因是因單位機構改革,從其它單位轉入8人,消防大隊縣內編制2人掛靠我單位發放工資,所以工資收入增加,加之單位因機構改革,職能擴大,單位正常運行支出也增加。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406.3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1.90萬元,增長42.85%,增長的原因是因單位機構改革,從其它單位轉入8人,消防大隊縣內編制2人掛靠我單位發放工資,所以工資收入增加,加之單位因機構改革,職能擴大,單位正常運行支出也增加。
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情況: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284.61萬元,決算數413.3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45.22%,主要原因因單位機構改革,從其它單位轉入8人,消防大隊縣內編制2人掛靠我單位發放工資,所以工資收入增加,加之單位因機構改革,職能擴大,單位正常運行支出也增加。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284.61萬元,決算數406.29萬元,預決算差異率42.75%,主要原因因單位機構改革,從其它單位轉入8人,消防大隊縣內編制2人掛靠我單位發放工資,所以工資收入增加,加之單位因機構改革,職能擴大,單位正常運行支出也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6.29萬元,按功能分類科目(按類級科目公開),20805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支出42.25萬元,224010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62.58萬元,2299901其他支出1.46萬元。
2019年部門決算基本支出為404.8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73.55萬元,包括:基本工資88.63萬元、津貼補貼172.72萬元、績效工資16.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2.25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6.6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3.26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89萬元、住房公積金31.16萬元、退休費0.63萬元。
公用經費31.28萬元,包括:辦公費8.39萬元、手續費0.02萬元、印刷費0.48萬元、水費0.1萬元、電費0.49萬元、郵電費0.75萬元、差旅費3.3萬元、維修(護)費0.8萬元、租賃費0.0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21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13萬元、其他交通工具購置0.52萬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1萬元,比上年增加0.79萬元,增長379.19%,增長的原因是單位加大了對礦山企業的執法力度,礦山企業都在比較偏遠的山區,汽車燃料費和汽車修理費增加。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萬元,占100%,比上年增長0.79萬元,增長96.66%,增長379.19%,增長的原因是單位加大了對礦山企業的執法力度,礦山企業都在比較偏遠的山區,汽車燃料費和汽車修理費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占0%,比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主要原因:未安排公務接待。具體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開支內容包括:無。單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車輛加油等。2019年,單位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量0輛,保有量為1輛。
公務接待費0萬元。具體是: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阿克陶縣應急管理局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
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情況: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1萬元,決算數1萬元,預決算差異率為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數1萬元,決算數1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公務接待費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
我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阿克陶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1.28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萬元,增長92.96%。主要原因是因單位機構改革,職能擴大,單位正常運行支出增加。
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價值0萬元。單位共有車輛1輛,價值22.15萬元,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無;1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2019年度開展預算績效評價項目1個,共涉及資金1.46萬元。
2019年度訪惠聚工作項目預算資金,涉及資金1.46萬元。
預算績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為民解憂,溫暖了民心;二是不定期地組織群眾開展活動,增進了群眾和干部之間,群眾和群眾之間的感情,營造出和諧、文明的社會氛圍。三是深入群眾中去,及時發現群眾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解決,削除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經費較少,致使很多群眾的問題一時無法解決。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我單位改進工作方法,爭取用最少的錢解決最多的事;二是集各方力量,想方設法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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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發生的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