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 阿克陶縣財政局 | 發布時間 | 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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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在上級檢察機關領導下履行職責,接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二)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三)按照管轄權限,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規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四)按照法律規定對本縣公安機關偵查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不起訴:對本縣公安機關的立案活動和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五)按照管轄范圍,對本縣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本縣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一審判決、裁定,提出抗訴,對本縣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六)對本縣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情況和縣看守所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負責對監管改造場所工作人員中的貪污賄賂、“侵權”、讀職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被監管改造人員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工作,受理被監管改造人員及其親屬的控告、申訴。
(七)依法對本縣人民法院的民事、經濟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八)對本縣人民法院己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或裁定,提請抗訴。
(九)依法受理公民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向上級檢察機關負責本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紀檢監察工作以及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等項工作,依法建院從嚴治檢。
(十一)規劃、管理本院的計劃、財務、裝備工作和保密、文秘等項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新疆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實有人數71人,其中:在職人員42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22人,聘用制書記員7人。
從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看,新疆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部門決算包括:新疆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決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1147.0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8.77萬元,增長2.5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單位按照自治區檢察院統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編制外)書記員,財政保障人員數量增加而導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員工資調資增長。本年支出1108.3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7.86萬元,降低2.75%,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級撥付的司法體制改革績效獎勵經費較上年度減少;二是本年度訪惠聚工作隊經費未支付。
2019年度本年收入1147.0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08.48萬元,占96.6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38.59萬元,占3.36%。
2019年度本年支出1108.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37萬元,占90.44%;項目支出105.98萬元,占9.5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108.4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8.59萬元,增長5.5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單位按照自治區檢察院統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編制外)書記員,財政保障人員增加而導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員工資調資增長。財政撥款支出1073.8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05萬元,增長0.5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單位按照自治區檢察院統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編制外)書記員,財政保障人員增加而導致本年支出增加;二是人員工資調資增長。
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情況: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838.39萬元,決算數1108.48萬元,預決算差異率32.3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單位按照自治區檢察院統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編制外)書記員,財政保障人員增加而導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員工資調資增長;三是本年度中央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其他收入未列入年初預算收入。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838.39萬元,決算數1073.85萬元,預決算差異率28.0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我單位按照自治區檢察院統一部署招聘了7名聘用制(編制外)書記員,財政保障人員增加而導致本年收入增加;二是人員工資調資增長;三是本年度中央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其他支出未列入年初預算收入。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73.85萬元。按功能分類科目項級科目公開,其中:
2040401行政運行917.41萬元;
2040499其他檢察支出75.48萬元;
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80.96萬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98.3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90.85萬元,包括:基本工資66.62萬元、津貼補貼398.53萬元、績效工資5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80.96萬元、職業年金繳費17.82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01.5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24萬元、住房公積金106.2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5.66萬元、退休費15.43萬元、撫恤金28.32萬元、生活補助0.44萬元。
公用經費107.53萬元,包括:辦公費18.53萬元、印刷費3.33萬元、咨詢費2.20萬元、手續費0.19萬元、水費0.7萬元、電費3.07萬元、郵電費2.53萬元、取暖費0.25萬元、物業管理費0.4萬元、差旅費11.59萬元、維修(護)費3.76萬元、培訓費2.7萬元、公務接待費0.25萬元、專用材料費1.05萬元、被裝購置費1.51萬元、專用燃料費22.21萬元、勞務費0.08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5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26.16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0.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23萬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3.25萬元,比上年增加2.9萬元,增長828.57%,主要原因是辦案業務數量增加,車輛老化嚴重,維修成本提高。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萬元,占92.31%,比上年增加2.65萬元,增長757.14%,主要原因是車輛老化嚴重,維修次數增多導致維修費用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0.25萬元,占7.69%,比上年增加0.2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江西省檢察院援疆活動接待次數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開支內容包括:無。單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開支內容包括車輛維修。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公務接待費0.25萬元,開支內容包括接待費。單位全年安排的國內公務接待2批次,13人次。
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情況: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3.5萬元,決算數3.25萬元,預決算差異率-7.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務接待按照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減少了開銷。其中: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購買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數3萬元,決算數3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主要原因是:按照預算數已進行支出;公務接待費預算數0.5萬元,決算數0.25萬元,預決算差異率-50%,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我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2019年度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7.52萬元,比上年增加92.52萬元,增長61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將中央政法轉移支付資金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列入了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范圍,導致了本年度的機關運行經費大幅增長。
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房屋123.6(平方米),價值8.01萬元。車輛7輛,價值117.13萬元,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2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5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我單位無其他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2019年度開展預算績效評價項目2個,共涉及資金48.76萬元。
第一個項目為2018年結余訪惠聚工作隊經費,涉及金額5.56萬元。
預算績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對農民開展扶貧活動和技能培訓,使農民掌握了解扶貧政策,增強感恩意識;二是表彰在脫貧攻堅過程中表現優秀的農民,增加農民的積極性。發現的問題及原因:農民的脫貧技能還不能滿足脫貧需求。下一步改進措施:繼續加大培訓力度,使農民掌握技能,發家致富。具體項目自評情況附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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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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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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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18年結余訪惠聚工作隊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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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 |
實施單位 |
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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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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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預算數 |
全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分值 |
執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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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
年度資金總額 |
5.56 |
5.56 |
5.56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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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當年財政撥款 |
0 |
0 |
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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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資金 |
5.56 |
5.56 |
5.56 |
—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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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0 |
0 |
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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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總體目標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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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目資金用于阿克陶縣玉麥鄉阿勒吞其村,補充該村公用經費、訪貧問苦等活動支出5.56萬元。通過項目實施推進訪惠聚工作隊開展精準扶貧工作。 |
該項目資金用于阿克陶縣玉麥鄉阿勒吞其村,補充該村公用經費、訪貧問苦等活動支出5.56萬元。通過項目實施推進訪惠聚工作隊開展精準扶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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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度 |
實際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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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值 |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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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開展扶貧活動(次) |
≥3 |
3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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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扶貧培訓(次) |
≥2 |
2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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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活動實施達標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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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資金撥付及時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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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專項經費(萬元) |
5.56 |
5.56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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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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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指標 |
推進脫貧攻堅 |
有效推進 |
達成預期指標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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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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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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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受益群眾滿意度(%) |
100% |
10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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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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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項目是援疆資金項目,涉及金額43.2萬元。
預算績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保障單位正常辦公、辦案、生活物資供應,保障單位干警正常開展各項檢察業務;二是建設一個功能齊全、設施完善的辦公環境,提高服務水平。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單位財務內控管理制度不夠完善,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繼續不斷規范和完善單位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加強監督和管理;二是利用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機會安排單位財務人員去參加培訓,同時要求財務人員積極學習財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能力。具體項目自評情況附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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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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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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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援疆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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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 |
實施單位 |
阿克陶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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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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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預算數 |
全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分值 |
執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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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
年度資金總額 |
0 |
51 |
43.2 |
10 |
84.7% |
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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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當年財政撥款 |
0 |
0 |
0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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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資金 |
0 |
20 |
12.2 |
— |
6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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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0 |
31 |
31 |
—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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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總體目標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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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目資金用于補充我單位日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單位食堂支出和其他支出,2018年結余援疆資金20萬元,2019年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撥付援疆資金31萬元。通過該項目實施有助于保障我單位全體干警開展各項檢察業務,提升司法辦案質量。 |
該項目資金用于補充我單位日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單位食堂支出和其他支出,2018年結余援疆資金20萬元,2019年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撥付援疆資金31萬元。通過該項目實施有助于保障我單位全體干警開展各項檢察業務,提升司法辦案質量。目前已使用2018年援疆資金12.2萬元,2019年援疆資金31萬元已全部使用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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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度 |
實際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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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值 |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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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依法依規提起公訴數案件數(件) |
>337件 |
337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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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規批準逮捕案件數(件) |
>175件 |
175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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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案件審結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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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逮捕準確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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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資金撥付及時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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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援疆經費(萬元) |
51 |
43.2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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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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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指標 |
促進公平和正義 |
有效推進 |
達成預期指標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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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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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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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受益工作人員滿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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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眾滿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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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10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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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發生的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