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 阿克陶縣財政局 | 發布時間 | 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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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貫徹落實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字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發揮退役軍人在阿克陶縣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作用。
(二)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離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穩定工作;貫徹落實退役軍人留縣安置優惠優待政策;促進退役軍人留在阿克陶縣,奉獻基層;配合做好招錄退役士兵充實鄉鎮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擬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年度計劃并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 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指導實施服務管理和待遇保障政策;組織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擔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和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劃的組織實施;承擔縣級單位、中央駐縣單位、國有企業計劃安置和計劃外選調工作;組織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四)貫徹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組織落實移交阿克陶縣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擬訂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衣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隊員優待政策并指導實施。
(八)負責烈士褒揚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烈士實際編纂宣傳和英雄烈士紀念活動等工作;擬訂縣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指導實施;承擔縣烈士 評定的審核和備案申報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和自治區、自治州、阿克陶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指導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 ;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 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
(十一)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宣傳、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答復;指導機關后勤保障管理和政務信息化工作;組織起草符合全縣實際的規范性文件;承擔本單位規范性文件 的合法性審查,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十二)完成阿克陶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新疆阿克陶縣退役軍人事務局2019年度,實有人數8人,其中:在職人員8人。
從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看,新疆阿克陶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部門決算包括:新疆阿克陶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決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409.1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09.1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單位。
2019年度本年收入409.1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2.35萬元,占54.3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186.74萬元,占45.65%。
2019年度本年支出383.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3.35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222.3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22.3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單位。財政撥款支出383.3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83.3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單位。
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情況: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222.35萬元,預決算差異率100%,2019年為新增單位。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383.35萬元,決算數383.35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單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2.35萬元。按功能分類科目項級科目公開,其中: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3.17萬元;
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93萬元;
2080802傷殘撫恤35.52萬元;
2080803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23.92萬元;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42.35萬元;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0.48萬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22.3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8.28萬元,包括:基本工資17.67萬元、津貼補貼35.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6.9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7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0.9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17萬元、住房公積金5.31萬元、退役費31.74萬元、生活補助59.43萬元、救濟費0.48萬、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醫療費補助7.15萬元、
公用經費54.07萬元,包括:辦公費7.15萬元、公務接待費0.1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3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性支出26.17萬元、公務車購置17.98萬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20.75萬元,比上年增加20.75萬元,增長100%,我單位為新增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0.61萬元,占99.33%,比上年增加20.6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單位;公務接待費支出0.14萬元,占0.67%,比上年增加0.1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新成立。具體情況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開支內容包括:無。單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6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17.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開支內容包括公車維護維修費及油料費用。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公務接待費0.14萬元,開支內容包括退役軍人服務站成立,全縣各鄉(鎮)、場退役軍人服務站成員及代表參加。單位全年安排的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33人次。
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情況: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20.75萬元,預決算差異率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0萬元,預決算差異率0%,主要原因是:無新增購車;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20.61萬元,預決算差異率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單位。
我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新疆阿克陶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4.07萬元,比上年增加54.0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單位。
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2.8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2.8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車輛1輛,價值17.98萬元,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皮卡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2019年度開展預算績效評價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
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發生的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