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K45893645/2026-00855 | 主題分類 | |
| 名 稱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 發布日期 | 2026-04-28 |
| 文 號 | 〔〕號 | 有 效 性 | |
| 發文單位 | 阿克陶縣人民政府 | 發布機構 | 阿克陶縣人民政府 |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國有農用地管理的指導意見》(新政辦發〔2025〕44號)、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和草原中心《關于印發<自治區深入推進國有農用地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資發〔2026〕21號)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國有農用地發包及經營管理,明確權責關系,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本縣國有農用地發包管理主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統一管理、權責清晰、規范高效”的原則,阿克陶縣行政區域內的國有農用地(包括國有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已依法確定給村集體使用和農墾用地的國有農用地除外)發包活動,必須由依法確定的統一發包主體組織實施。未經阿克陶縣人民政府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包國有農用地。
二、國有農用地發包主體的明確
阿克陶縣自然資源局、阿克陶縣林業和草原中心為阿克陶縣國有農用地(包括國有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已依法確定給村集體使用和農墾用地的國有農用地除外)的統一發包主體,依法履行國有農用地發包、合同監督管理、承包費催繳等職責。
三、發包主體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發包。由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中心統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所有國有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及其他依法應公開發包的國有農用地,有序納入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統一交易,規范組織公開發包工作,確保發包過程可追溯、可監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違規發包等行為,落實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應進必進”要求。
(二)簽訂合同。使用自治區統一制定的示范文本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承包期限、承包費用、違約責任等核心條款,簽訂后及時報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中心備案,確保合同規范合法、權責清晰。
(三)監督管理。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中心負責對全縣國有農用地承包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各鄉(鎮)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承包方依法使用土地、履行合同約定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共同防止改變土地用途非法轉包、閑置荒蕪、破壞土地資源等行為,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違法行為。
(四)費用收繳。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中心要按照合同約定及統一標準,及時足額收繳承包費,確保承包費按規定繳入國庫,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定期對承包費收繳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確保資金全額收繳。
(五)檔案管理。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中心負責建立健全國有農用地“一地一檔”,對發包資料、合同文本、繳費票據、交易記錄等相關材料進行規范收集、整理和歸檔,做到檔案完整、規范、可查;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中心負責對全縣國有農用地發包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推動建立電子檔案,實現動態更新。
(六)糾紛調處。各鄉(鎮)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農用地承包糾紛的初步調解處理工作,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中心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糾紛的協調、調處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維護發包主體、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村社會秩序穩定。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布前,已由其他主體簽訂的合法有效合同,在合同期內繼續有效;合同到期后,須按本公告確定的發包主體重新簽訂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規發包國有農用地的,可向縣自然資源局或紀檢監察機關舉報。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阿克陶縣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